七个小时后,阿伯丁车站。
又回到了这个地方,段非拙感慨万千。不过现在并不是抒情的时候,他们是来办正经事的。
为了节省时间,段非拙和z分头行动。z先去警察局调取连续杀人事件的档案,段非拙则前往烂泥街拜访露丝的家人,事后两人在警局门口会和。
露丝家坐落在烂泥街的街口,是整条街上少数外观像座房子的建筑,这得力于一家人的辛勤维护。露丝家门前总是干干净净,窗户一尘不染,写着“罗伯茨”的名牌被擦得发亮。而其他那些房子造型“别致”到令人分不清它们到底是建筑,还是什么叙利亚战损风前卫艺术作品。
但段非拙能明显看出,最近露丝家的屋子也疏于打理了。平时她家门前的一小片地方总是洒扫得极为干净,连一个水洼、一道泥痕也没有,现在却布满了脏兮兮的脚印。
段非拙敲响屋门。
屋里传出女人的怒吼:“走开!我们不接受采访!”
段非拙莫名其妙:“罗伯茨夫人?是我啊!利奥·切斯特!”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罗伯茨夫人打开了门。
段非拙记忆中的罗伯茨夫人是个心宽体胖的和善妇人,总是乐呵呵的,嘴角挂着笑纹。但是和上次见面时相比,她瘦了一圈,眼睛红肿,布满血丝,像是才哭过一场。
她望着段非拙,瘦削的脸上绽开一个淡淡的笑容。这大概是她近些日子所展露的第一个笑容。
“医生,是您!”她激动地握住段非拙的手,“没想到您还会回来!对不起,我还以为您是那些记者。请进,快请进,您永远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只杯子,用心擦了擦,给客人倒了水。橱柜里所有的杯子都有缺口,唯有她取出的这只是完整的。这是专门给贵客用的最好的杯子。
“最近有很多记者来吗?”段非拙问。
“是啊,自打露丝她……”罗伯茨夫人咬了咬嘴唇,“就来了一大帮记者采访我们。一开始我以为他们是想帮受害者讨回公道,但我错了。他们只是想挖出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给他们的报纸增加销量。”
段非拙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这就是记者,这就是媒体。
“罗伯茨先生和小爱德华呢?”他问。
“爱德华在工厂工作,还要晚点儿才回来。”罗伯茨夫人答道,“至于我丈夫……”
她望向屋里的一扇紧闭的门。门后传来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像是有人正挥舞锤子卖力干活。
“自打他开始学鞋匠技术,那间屋子就成了他的工作室。”罗伯茨夫人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幽怨,“他现在成天闭门不出,就知道做鞋子。”
她起身走到门前,大喊:“出来啊,切斯特医生来了!你不招待一下人家吗?”
工作室中的敲打声停止了几秒,紧接着又响了起来。叮叮当当,规律得令人头皮发麻。
“您瞧瞧,他现在就这样。”罗伯茨夫人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连女儿没了,都漠不关心……”
说着,她又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
要和她谈论她女儿的死讯,等于是挖开人家的伤口。段非拙于心不忍,但为了案子,他还是下定决心问:“我在报纸上看见了露丝的事。露丝她……葬礼什么时候举行?”
“后天。”罗伯茨夫人黯然道。
段非拙问:“她停灵在哪里?我能去看看吗?”
“在圣安德肋教堂。要是露丝那孩子知道您这么关心她,她一定……一定……”说着,罗伯茨夫人又猛烈地摇起头,“不,您还是别去了!露丝的样子实在是……她肯定希望您记忆中的她一直是那个标致的姑娘,而不是……而不是……”
她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段非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承受着丧女之痛的妇人,只能笨拙地重复着“节哀顺变”之类的话。直到罗伯茨家的小儿子爱德华下班回来,情况才有所好转。
段非拙临走前给爱德华塞了几英镑。他和他姐姐不同,没有推辞,只说了句“等我将来赚了钱会还给您的”就收下了。和上次见面时比起来,爱德华老成了许多,说话像个大人,对于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孩子来说,也不知是好是坏。
圣安德肋教堂距离烂泥街不远,阿伯丁贫穷的人们几乎都在这儿举行葬礼。
圣安德肋是苏格兰的主保圣人,这座教堂因他而命名。然而教堂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有些残破,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修葺过了。教堂中有些家族墓地已有几百年历史。而那些没有家族墓地也买不起墓碑、墓地的贫民,只能和其他死者共享一个墓穴,草草掩埋。
段非拙过去在烂泥街行医时曾多次拜访过圣安德肋教堂(他的医术还没精湛到可以起死回生),和这儿的老牧师算是相熟。
牧师见到他也是一脸惊讶:“这不是切斯特医生吗?您怎么回来了?”
他继承巨额遗产搬去伦敦的消息已经在熟人中传遍了,大家似乎都觉得他会一辈子留在伦敦吃香喝辣,不可能再回到这个贫穷破落的地方了。
“回来参加露丝的葬礼。”段非拙说。
牧师在胸前划十字:“可怜的姑娘,愿她在圣母的怀抱中安息。”
“我能看看她的遗体吗?她母亲已经同意了。”
牧师点点头:“我带您过去。”
举行葬礼之前,遗体会暂时停放在教堂地下室。两人沿着一道狭窄昏暗的楼梯来到地下。段非拙能明显感觉到越往地下深处走,温度就越低,即使披着z的大衣,寒意也能渗进他的皮肤里。
楼梯尽头是一条笔直的走廊,末尾伫立着一扇铁门。牧师从腰上解下一串钥匙,打开了门。
“这儿从前是地下墓穴。”牧师沙哑地说,“后来殡葬制度改革,遗骨都迁出去了。”
段非拙走进地窖。这儿的温度低到他呼吸时竟然喷出了白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血腥腐臭的气味。
这时代还没发明冷冻技术,想长时间的保存尸体,要么进行防腐处理,要么只能将尸体停放在寒冷的地窖中。
地窖中央摆着几具棺材,大部分是空的,只有一具盖着白布。
段非拙伸手欲揭开遗体上的白布。
牧师一把攥住他的手腕:“您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吓人得很。好好一个小姑娘变成这副模样,您要是见了,搞不好会做一辈子的噩梦。”
“放心吧。我见过很多恐怖的事。”段非拙低声说,“有些连噩梦中都未必有。”
他一把掀开白布。
看见死者遗容的瞬间,段非拙不禁扭开了脸。
牧师哼了一声,脸上像是写了“瞧我说什么来着”一行字似的。
段非拙咬了咬牙,强迫自己面向死者。
牧师说得没错,简直太可怕了。死者是名年轻女子,段非拙一时不敢确定是不是露丝,因为她只剩下半张脸,另外半张脸血肉模糊,根本辨认不出容貌。
死者的身躯也好不到哪儿去。她的一条手臂残缺不全,破碎的骨头刺破了血肉。从胸口到下-腹的血肉完全消失了,内脏也不翼而飞,残损的伤口上布满齿痕,像是被一头疯狂的野兽撕咬过。
“真可怜。”牧师同情地说,“她母亲去认尸的时候,甚至不敢相认,最后是根据身上的胎记才判断出是她的。”
段非拙的手不住地颤抖起来。地窖中如此寒冷,他的内心却仿佛燃起了一捧烈火,烧得他眼睛发红。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出教堂,冲上阿伯丁的街道,揪出杀害露丝的凶手,将其碎尸万段。
他闭上眼睛,努力压抑自己的怒火。
不能意气用事。不能鲁莽冲动。他在内心重复道。
“您懂医术,医生,能看出什么吗?”牧师好奇地问。
段非拙又将露丝的遗体细细观察了一遍。
“伤口很多,但没有**反应。”他低声说,“她是先被杀死,然后凶手才把她……”
“警察也是这么说的。她先被掐死——机械性窒息——然后尸体才遭到……呃……损毁。”
牧师不想说“吞食”,那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了。
露丝仅剩的一小段脖子上留有几枚手指形状的瘀斑。这时代还没有指纹鉴定技术,段非拙仅能从掐痕的形状判断,凶手的手掌比较大,更有可能是男性。
“有这种力量的人,应该是男性。”段非拙说,“不过也不排除强壮的女性。”
“我觉得应该是男的。”牧师说,“除了她,还有另外四名死者,三男一女。其中有体格健壮的工人。能制服他的人,恐怕得是个大力士。”
段非拙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问:“死者有没有遭到……那个……性侵害?”
牧师扬起眉毛:“这倒是没听说。很奇怪,是不是?”
一点也不奇怪。段非拙心想。假如凶手是血腥盛宴修会的最后一名成员,是一个秘术师,那么他的目的就是吞食人肉,满足食欲,而不是性-欲。
不对。凶手若是秘术师,那么当然可以用秘术制服受害人。女秘术师也能轻易做到这一点。
段非拙俯下-身,细细查看伤口周围的痕迹。
残破的躯体上留有一两处咬痕。从齿形判断,是人类的牙齿。
一切都和z的推断相符。凶手越来越有可能是猩红盛宴的在逃秘术师了。
段非拙不愿再看露丝的遗体。她母亲说得对。如果是露丝,一定希望自己留在世人心中的印象永远都是那个天真漂亮的少女,而不是……一具面目全非、残缺不全的尸体。
“牧师,葬礼那天,露丝就要这么下葬吗?”段非拙问。
“当然不是了。她家人会来给她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然后举行哀悼仪式,大家轮流鲜花,瞻仰遗容。”牧师顿了顿,补充道,“唉,瞻仰遗容这项可能办不了了。可怜的姑娘。”
“阿伯丁有没有遗体修复师?”
“遗体修复师?”牧师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
“就是给遗体化妆,修复残缺的部分,让他们看起来漂亮一点儿。”
老牧师抬头望着天花板,眯起眼睛思索。
“在西尔弗路有一家棺材铺,”他说,“我记得那儿的老板好像会这门手艺。我曾经见过一个死者,被石头砸碎了脑袋。但是在葬礼上,他看上去就像从没受过伤似的。他老婆说全是那个棺材铺老板的功劳。”
段非拙点点头,咕哝了一句“谢谢”。他什么也做不了,至少……至少要让露丝走得漂亮体面。
两人离开停尸间,铁门在他们身后轰然关闭。
在冰冷的地窖中待久了,段非拙竟然觉得外面有些热。
他辞别牧师,前往西尔弗路。
天色已晚,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细雨暂歇,石板路面上的积水反射着璀璨的灯光。
西尔弗路上有几家酒馆和餐厅仍在营业,但生意惨淡。阿伯丁连续杀人案让夜晚变得极度危险,许多人天色一暗就会匆匆赶回家中,若不是胆大十足或者因为工作而不得不夜晚外出,谁也不愿走夜路。
段非拙向酒馆员工打听棺材铺的位置,那员工皱起眉,做了个驱邪手势,指了指街道的另一边。
他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终于见到了棺材铺的招牌——招牌就是棺材的形状,高悬在街道上方。
它大门紧锁,窗户中也见不到灯光。段非拙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敲了敲门。要是无人应门,他就明天再来一趟。
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一会儿门上用作猫眼的小窗就打开了,露出一双绿眼睛,令人联想到猫。
“买棺材?”绿眼睛的主人问。
“很抱歉这么晚打扰您。”段非拙说,“我听说这里有一位技艺高超的遗体修复师。我有位朋友过世了,想请这位修复师把她……变回原来的样子。”
为了增加可信度,他又补充了一句,“是圣安德肋教堂的牧师介绍我来的。”
门上的小窗关闭了。段非拙以为店铺这么晚不接待客人,已经做好了明天再拜访的打算,但是门立刻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赭红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看上去比段非拙还小几岁的模样,身材瘦弱,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不知是天生身体病弱,还是棺材铺生意惨淡,让他连饭都吃不起。
段非拙朝年轻小伙子身后望去。店里点着煤油灯,店面一侧堆放着许许多多棺材,另外一侧则堆放着切割好的木板。木头的清香扑鼻而来。
“我就是修复师。”小伙子说,“我叫邓肯·麦克莱恩。”
段非拙跟他握手。“利奥·切斯特。”他报上原身的名字,“您这么晚了还营业?”
邓肯揶揄地一笑:“人到了晚上难道就不会死吗?”
言之有理。段非拙心想。
“那么修复遗体……”
“先跟您说好,”邓肯打断他,“我是专业人士,收费很贵的。遗体毁损得越严重,收费就越贵。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只要您出得起钱,我保证让逝者看起来和生前一模一样。”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
“我出得起钱。”段非拙自信地说,“只不过有件事我得先说明白。那位死者是最近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遗体的样子比较的……可怕。后天就要举行葬礼了……”
“我明白了。”邓肯快速打断他,“我看过报纸,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想修复如初的话,十镑。先付一半定金。”
这笔钱段非拙还是能轻易拿出来的。他摸出钱包,数出足够的金币付给邓肯。
见他这么爽快,连还价都不还一下,邓肯也大吃一惊。他拿起一枚金币咬了一口,对着灯光看了看牙印,方才确定这是真金。
“葬礼后天就要举行。”段非拙又说了一遍,“来得及吗?”
“当然。一天时间足够了。”邓肯信心十足地答道,“圣安德肋教堂是吧?”
“是的。死者名叫露丝·罗伯茨。”
“那就这么说定了。”邓肯往手心吐了一口吐沫,伸给段非拙。只要两人这么握手,就是达成交易的意思。虽然有些不卫生,但段非拙还是入乡随俗了。
离开棺材铺,段非拙这才想起他应该去和z碰头。
两人当时约好在警察局门口见面。段非拙本该拜访过露丝家之后就立刻赶去见他的,但他先去了教堂,又为了找遗体修复师而耽误了一些时间。z肯定等急了。
段非拙想拦一辆马车赶往警局,然而路上一辆车都见不着。车夫们宁愿少赚些钱,也要避开危险的夜晚。天知道他们会不会变成连环杀手的下一个牺牲品。
段非拙没办法埋怨车夫们的求生欲,只好步行前往警局。夜色更深,空中弥漫着一层淡淡的夜雾,路灯变成了一个个泛着光晕的橙色灯球。
还没到警局,雨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段非拙咒骂了一声。他出门时什么都带了,却偏偏忘记带伞。下次真该提点提点阿尔。
他小跑起来,溅起一路水花。这样深沉的夜色,这样寂静的街头,总觉得接下来就要发生杀人案了。
他越跑越快,当他抵达警局门口时,已是气喘吁吁。
z独自撑着伞,站在警局门口的街灯下,银发在风中微微摇摆。他只穿着衬衫和马甲,在雨夜中显得有些单薄。手臂下夹着一只鼓鼓囊囊的档案袋,嘴里叼着一支雪茄,火光在黑夜中明明灭灭。
听见段非拙踏水而来的声音,他将才抽了一半的雪茄吐掉,若无其事地一脚踩熄。
“你再不来,我就打算报警了。”z指了指背后的警局。他开玩笑的时候表情都格外严肃。
段非拙有些过意不去:“对不起让你久等了。警局的事怎么样?”
z将那只档案袋交给他。“他们还算配合,给我介绍了大致案情,还给了一份详细的档案。”
段非拙接过沉甸甸的档案袋。z将伞移到他头顶:“先找家旅馆住下吧。”
“嗯。”段非拙点点头,乖巧地跟上z。他怕z为了照顾自己,反而淋湿了,于是往他身边靠了靠,缩在伞下。
古怪地朝他的方向转过脑袋,接着抬起那只撑伞的手臂,手肘戳了戳他的肋骨。
段非拙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抓起他的手,搭在自己的胳膊上。
原来他是这个意思。
段非拙挽紧他那条机械义肢,于是两个人挨得更近了。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的耳朵又开始发烫。
两人无言地步行了一段路,冷不丁地问:“我以为你只是去拜访一下死者的家人而已,怎么去了这么久?”
“……我拜访过他们后,又去教堂看了一下露丝的遗体。”
z微微蹙眉。
段非拙忙说:“不过我也不是全无收获。我检查了遗体,发现遗体上留有人类的咬痕。也许最后那个和你推测的一样,凶手是猩红盛宴的秘术师,为了满足自己的饥渴才会杀人——就像开膛手杰克。”
“光是看一下遗体就耽误了这么久?”z的语气有些兴师问罪的意思。
“呃,我之后又去见了一位遗体修复师,请他修复露丝的遗体。”
z抿了抿嘴唇。“你对那位小姐真好。连葬礼都要包办。”
“你说露丝?”段非拙说,“你是没见到她的遗体。那样子太可怕了。我没能为她做什么,至少想让她漂漂亮亮地走。她父母也不至于那么伤心。”
“你和她……”欲言又止。
段非拙愣了一刹那,旋即明白了的意思。
他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我们不是那种、那种关系!”他结结巴巴地解释,“我住在烂泥街的时候,露丝一家向来照顾我。她就像我妹妹一样……”
“我记得你曾经还想给那位小姐买项链。”
段非拙花了半天工夫才想起来z说的是哪件事。当初去林恩家吃饭那天,他为了从林恩夫人口中套出珍珠项链的来历,谎称自己要为露丝买同款项链。
他本人都不记得这回事了,z的记性怎么这么好?
“呃,其实那是我自己想买。但是一个男人买珍珠项链太奇怪的,我只好谎称是为露丝买的。”
为了遮掩前一个谎言,他只好再撒一个谎。
的神情登时舒展了许多。他将雨伞换到外侧的那只手上,空下来的这只手一把搂住段非拙的肩膀,以近乎粗暴的力道将按到自己怀里。
“和我挨近一点儿。”z淡淡地说,“别淋湿了。”
都挨得这么近了,还能再近到哪儿去?段非拙心想。
但他还是往z怀里拱了拱。
***
他们找了一家距离警局和烂泥街都不太远的旅馆,既方便和阿伯丁警方保持联系,也方便段非拙去探望露丝的家人。
旅馆老板听说z是从伦敦来的警察,对他肃然起敬。他们返回旅馆时已经过了晚餐时间,但老板还是生起炉灶为他们做了炖菜。
这家旅馆的设施比什罗普郡小村庄的旅馆好上太多,竟然装了电灯。托它的福,段非拙得以彻夜阅读阿伯丁警方给的档案。
他和z住在同一个房间(这家旅馆居然有标准间!)。他读档案的时候,z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这种情况下想聚精会神地研究档案可太困难了。每读几行字,他的目光就不由自主地往z那边飘去,接着赶紧转移回档案上。
段非拙啊段非拙,你到底在干什么?不好好工作,就知道看美人儿,露丝的在天之灵恨不得一拳捶爆你的狗头!
他强迫自己不再去看z,将心思全部放在档案上。
阿伯丁警方的记录非常翔实,从尸检报告到证人证词一应俱全,看得出阿伯丁警方的确下了功夫,卯足了劲儿想抓住这个凶残的凶手。
虽说凶手人送绰号“北方的开膛手杰克”,但段非拙发现他的行事作为和伦敦的那位杰克大相径庭。
最显著的差异,就是对于受害者的选择。
开膛手杰克的受害者全部为白教堂区的妓-女。但阿伯丁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性别、年龄、职业均不相同。
第一名死者是4月18日早晨被发现的。他是一名出租马车车夫,当天轮夜班。他的死亡时间是4月17日的深夜到4月18日凌晨。警方判断他当时驾着马车穿过一座高级社区,途中因为内急,下车在路边的下水道旁解手。而凶手便在此时从背后袭击了他。整个过程没发出半点儿噪音。直到清晨,他的遗体才被早起的人们发现。由于案发地点周围居住了许多上流阶级人士,凶手行凶的过程又过于残忍,因此阿伯丁警方从一开始就格外重视这起案件。
第二名死者的遇害时间是4月21日。她是一名洗衣妇,专为客户浆洗衣物。她一般在傍晚时去客户家中取脏衣服,第二天清洗。案发当天夜里,她照例去某位贵妇家取脏衣物,却在半路上遇害。
第三起案件在一周之后的在4月28日才发生。死者是一名工厂工人,体格高大健壮。当天凌晨,他刚结束夜班,在回家途中遇害。正如牧师所说,想制服这么一个大块头可不容易。因此警方判断凶手应该是个健壮的男性,基本排除了女性的可能。
第四起案件发生在5月2日,死者是一位高级文法学校的教师。他的妻子当天生产,于是他在当天教学结束后请假回家陪伴妻子。谁知道他永远没能返回家中。
由于这位教师很受敬重,他的孩子刚生下来就没了父亲,委实可怜。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阿伯丁市民群情激奋,对警方施加了很大压力。
警方也是焦头烂额。为了遏制犯罪,他们本想实施宵禁,但实行起来太过困难,只得作罢。阿伯丁是北方大城之一,空港与海港全天候地运转,工人们自然也昼夜不休,实行宵禁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五起案件发生于5月5日,死者……正是露丝。她在斯通医生的诊所当护士,值夜班。(根据露丝寄给段非拙的信,她主要是在照顾斯通医生的儿子。)那天晚上,她离开家去诊所上班,却再也没能抵达诊所。
“看出什么端倪了吗?”z躺在床上问。
段非拙从纷杂的思绪中惊醒,摇了摇头:“五名死者没有任何共通之处。我在思考,凶手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挑选猎物的呢?伦敦的开膛手杰克选择妓-女为目标,可阿伯丁的死者职业、性别、年龄全不相同。难道是随机挑选的吗?”
“假如凶手就是猩红盛宴的最后一名成员,”z说,“他或许会继续猩红盛宴的修行方法,也就是吞食那些身具天赋奇能的人。”
“我可不觉得露丝有什么奇能。”段非拙说,“我认识她们家这么久,她和她的家人从没显露出任何异常之处。伦敦白教堂案的受害者不也都是普通人吗?也许阿伯丁的这名凶手也只是压抑不住食人的**,所以对普通人下了手。”
z又问:“死者之间有没有什么社会联系?”
段非拙翻着手中的档案:“没有。警方调查得很详细。这五名死者彼此间完全不认识。马车夫、洗衣妇、工人、教师、护士……还真是囊括了各行各业。”
z沉吟:“如果他们认识,倒有可能是共同的仇家犯案。通过排查社会关系就能锁定凶手。但凶手若是随机挑选目标……”
段非拙盯着档案,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有没有可能是abc谋杀案?”
“什么是abc谋杀案?”z诧异。
段非拙心里一咯噔:差点忘了,现在是1893年!阿加莎·克里斯蒂那不朽的名作《abc谋杀案》还尚未问世呢!就连阿加莎本人,在这一年也不过是个三岁小孩!
“呃,是我从前读过的一本侦探小说。”段非拙含混不清地说。
“像《福尔摩斯系列》的那种侦探小说?”
“是啊,就是那一类小说。书中的凶手连续杀害了三人:a地的姓名以a开头的人,b地姓名以b开头的人,和c地姓名以c开头的人。警方发现这规律后,理所当然认为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d地姓名以d开头的人。”
“但凶手的目标并非如此?”z很快觉察到了蹊跷之处。
“没错。凶手真正的目标其实是abc当中的一个人。他知道自己若是只杀这一人,便会立刻被警方怀疑。因此他又额外杀了两人,让警方误以为谋杀案是连环杀手所为,从而消除自己的嫌疑。”
“你的意思是,阿伯丁的这名凶手其实也只想杀害五名死者中的一人,但为了消除自身嫌疑,又杀了另外四人?”
段非拙苦笑:“我只是随便猜猜罢了,你别当真。”
连环杀手杀人的理由千奇百怪,天知道他们是以何种标准挑选受害者的。这时代的刑侦手段非常落后,也没有什么犯罪侧写技术,破案可谓困难重重。
他将档案翻到第一页,打算重新再读一遍,看看是否漏掉了什么细节。他打了个呵欠,揉揉眼睛。现在已是凌晨时分了,倦意逐渐涌上来。
“你别读了。”z说,“今天奔波了一天,你不累吗?”
“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段非拙强打精神,“待会儿我找老板要一杯咖啡。”
话音刚落,z就跳下床,一把从他手中夺过档案。
“还给我!”段非拙跳起来。
z却将档案举高。他个子比段非拙高,段非拙就算跳起来也够不到档案。
“去休息!”z用命令的语气说。
“我没事!”
z将档案往茶几上一丢。段非拙转身扑向茶几,却忽然双脚腾空。
z一把扛起他,像投掷一袋土豆似的将他重重扔到床上。
段非拙“嗷”地惨叫一声。多亏床垫足够柔软,否则他的脊椎可能会摔成两截。
“你干什么?!”他恼火地瞪着z。
“给我休息。”z的盲眼逼迫地“瞪视”着他。
“我说了,我不累。”段非拙继续抗议。
“这是上司的命令!”z提高声音。
“我还没正式加入苏格兰场呢!你不算我上司!”段非拙狡辩。
z双臂环抱,俊美的脸庞上像是聚集了雷霆。段非拙知道自己这句话又惹他不开心了,心里不禁有些打鼓。
“我……我就再读一会儿……就看几页。”他用商量的语气说。
z移开目光,冷硬地说:“你知道我看不见,很多事只能依靠你。如果连你也累垮了,我该怎么办?案子要怎么破?”
段非拙愣住了。z刚才说……很多事都要依靠他?
警夜人的首领,所向披靡的z,也需要依靠他?
只这一句话就让他霎时间心花怒放。他将脑袋埋到膝盖里,隐藏住不断上扬的嘴角。
“我知道了。”他瓮声瓮气地说,“我休息就是了。”
“这还差不多。”
段非拙背对着z换上睡衣。他听见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知道z也在做同样的事。
他内心的那台蒸汽机又开始疯狂咆哮,烧得他双颊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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