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等待

(四百八十五)

陈艺志在陈家村等了一天又一天,他望穿秋水,既没有等来庞大哥和妹妹的人影,也没有等来楼家月和三个孩子的消息。

他想着这样的等待在他小时候也有过,那就是等师父。

那一年,他只有八岁,因为家境清贫,从小营养不良,个头也比同年龄的孩子要矮一些,大概只有一米三,看上去像只有七岁左右,但是他的心理年龄却远超他的实际年龄,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陈家,因为陈儒是一个书呆,除了念圣贤书就是念圣贤书,地里的活压根不感兴趣,为了一家人有饭吃,他逼着自己下地去干活,但是同样的地,笨手笨脚的他收成只有别人家的三成,这也是陈家一直那么穷苦的原因。

庄稼人如果能务得一手好庄稼,肯在地里下力气,那么就算给地主当长工,吃饱饭肯定不成问题的,只是吃好一点歹一点的差别。然而,陈秀才却是陈家村最笨的庄稼人,在他手里,庄稼能活着已经是万幸了,他如同归隐的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到了收成时,却是“草盛豆苗稀。“一个人应该去做自己擅长的事,让一个秀才去种地,就好像让一个卖劳力的去做文字工作,把人参当萝卜煮,既痛苦又不出成果。

陈文昌呢,也如他父亲一样,两个人是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只爱念书,不爱干农活,也不擅长做农活。

李翠仙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锦衣玉食的长大,何曾干过粗活,再加上,她小时候被缠过脚,一双三寸金莲,在家里做点家务活都已经累得脚痛,因此,经常在地里干不到几分钟就眼前发黑,天旋地转,无奈之下,只能回家休息。特别是在她生了三个孩子之后,这身体一年比一年差,陈家老小都不敢让她下地干活了。

所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文志,心疼母亲,从小就练就了一手好农活。村里其它八岁的孩子还在穿开膛裤,开泥巴呢,他已经成为了陈家的主劳力,壮劳力。

这一天清晨,吃了一碗粥,外加一个红薯,陈文志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去了。

李翠仙坚持要陪他一起劳作,可刚出家门,被外面日头一晒,就天旋地转,摔倒在自家门口,她本来身子骨就弱,如同温室中的花朵经过了几十年的风雨摧残,已经快要零落了,再加上还没有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所以根本无法劳动。

陈文志把母亲扶进家门,就独自下地去了。

他给村里的大地主当长工,对于工钱没有要求,唯一的条件就是必须在村口的地头干活。他的奇怪要求引来地主婆的一阵嘲笑。

如今年过五十的陈艺志就站在曾经的那块地里。那块在在村口,很早以前是二狗家代地主老爷种的,他刚开始到村口种地是夏天,杂草如同绿色的海洋,一望无际。二狗自从参加义和团不知生死后,家里就家破人亡了,听说二狗闹义和团被朝廷砍头后,他妻子就带着孩子改嫁了,现在地也荒了,房子也破了,好好的一户人家就这样散了,如同秋风一起,那树梢上纷纷飘落的树叶。

看着二狗家的荒地,杂草有一米多高,村里人对着这样的地都望而生畏,从来没有过开垦后自己种的想法。

陈文志却初生牛犊不怕虎,朝手心吐了两口唾沫,拿起镰刀,开始弯下腰来割草,他是个小孩儿,有的杂草比他个头还高,走进杂草组成的绿色海洋,如同一滴水消逝于大海。

蝗虫到处飞,如同雨点一般扑向他的脸,太阳就像一个大火球,烤得他头顶冒烟,这样的烈日下,村里的壮劳力都不愿到地里劳作的。

陈文志一直在弯腰割草,他得先把这无边无涯的杂草却掉,然后烧荒积肥,等忙完这一切,他才能用锄头把所有地都翻一遍,再然后开始播种。

这是一个大工程,没十天半个月完成不了,而且有的杂草带着刺,在他割草的时候,**的手和脚已经被杂草锯齿般的边缘割破了好几道口子。

陈文志不觉得痛,也顾不上看看伤口,他仍然如同勤苦的牛马一般继续劳作着,他已经打算种红薯和南瓜了。

现在刚好是种红薯和南瓜的季节,夏天温度高,雨水足,等到秋天,家里就可以收获几筐红薯和南瓜了。红薯和南瓜耐储藏,不易坏,是冬天的好口粮,到了冬天,抓一把米,切几片南瓜,煮开来就是香喷喷的南瓜粥,抓一把米,切几片红薯,就是热腾腾甜丝丝的红薯粥,妹妹特别爱吃!

陈家种稻谷的收成小,每年不够吃,到了冬天,基本看不到整碗的大白米饭,都是喝粥度日,所以陈文志在计划着冬天的口粮时,压根没有把大白米饭计算在内。

有人说,小孩子没有腰,所以成年人长时间弯腰劳作带来的腰酸,腰痛,在陈文志这里好像不存在一般,他长期保持着弯腰的姿势割草,半个时辰过去,他都不直起来。因为一旦直起腰,人天生的惰性就会让他想休息,而一旦开始休息,就没完没了,所以经验告诉他,不能歇,现在家里只有他一个壮劳力了。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陈文志已经割掉了一半的杂草,他做活快,细致,农活干得也和他的木雕活一样好,所以割下来的杂草,也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长长地一排,显得特别好看。

村民们络绎不绝地归家吃饭,经过村口的荒地时,看到小小的陈文志还在地头忙活,如同一头不知疲倦的小牛崽子,不由心疼,水塘叔停下来,对文志劝道:“孩子,你这是帮二狗家的地除草吗?二狗家都没一个人了,你还帮忙?”

文志才直起腰来,抬起头,涨红着脸说道:“不是,叔,我看二狗家的地荒着也是荒着,想开荒出来,给自己家种点红署南瓜之类的。”

“唉呀,这地不肥,又爱长草,村里没人要,任它荒着,你要地种,我给你两亩,我年纪大了,也种不下那么多——”

“不了,叔,我就种二狗家的地吧。”他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由,虽然二狗家的地不肥,爱长草,但地理位置好,在村口,可以如他的心愿,终有一天,等到梅师傅归家。

听到文志不肯要他的地,一心一意开荒,水塘叔好奇起来:“怎么,你真的打算留在村里,不进城找舅去过好日子啦?|”

“是的,叔。”陈文志看着二狗家的地,若有所思,他缓缓地道,“我不想我们家像二狗家一样,家破人散,人在家在,所以我绝对不会进城的。”

“好孩子,有志气,我家有很好的南瓜种子,一会我再来地里干活时,给你带来。”

“好的,谢谢叔!”陈文志十分高兴,他不知道,当一个人努力上进时,身边的人都会帮他。水塘叔叹口气,摇摇头走了,对于这个孩子的选择,他不知道说什么,他感佩于他的志气孝心,但是他也担心他的未来,毕竟这个世道,作一个手艺人,有活时出活,没活时务农,是没有任何出息的。没爹的孩子像根草啊,可怜哪,李翠仙是个妇道人家,也不知道替小孩挣个光明的前途,任由着这孩子糟蹋着自己的人生,往泥坑里跳,唉——

水塘叔重重叹口气,摇摇头,走了。

到了饭点,李翠仙一手牵着小女儿一手拎着饭盒给陈文志送饭来了。

文志才停下手里的活,直起腰来,准备吃饭,此时此刻,腰痛开始发作,谁说小孩没有腰,长时间的劳作,让他的腰痛得如同针扎,一时半刻直都直不起来。

看着文志如同一个老人一般扶着自己的腰,啮牙咧嘴地缓缓直起身。李翠仙鼻子一酸,嘴巴张了张,劝说儿子和她进城的话到嘴边,可看到小儿子坚定的眼神,她又生生地咽了下去,心疼儿子,就要尊重儿子,和他一起在这个家坚守。

她拿出饭菜递到文志面前,这个时候,陈文志才站直了,笑了笑,接过碗和筷子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李翠仙才发现儿子一上午的功夫,已经割掉了一亩多地的杂草,不由又欣慰又心酸,欣慰是小儿子远比他同龄人有本事,他简直像个大人呢,你看他的农活做得多好多快,村里的壮劳力说不定都比不上他,心酸是,他年纪那么小,正是玩耍和学习的年纪,却要像一个成年人在地里劳苦。是她对不起他!

李翠仙说道:“文志,娘明天陪你到地里来干活。”

“千万别。”陈文志一边大口吃饭,一边笑首说道,“娘,你身子不好,万一生了病,咱家又没有钱——”说到这里,陈文志停住了。

李翠仙开始伸手拭泪,陈儒就是生了病没钱医治活活病死的,这是他们家永远无法消释的阴影。

陈文志笑了笑,劝慰道:“娘,我没事,我年轻,睡一个晚上就恢复力气了,我现在最怕的就是生病,所以你只要在家,好好地陪着奶和妹妹,把饭做好就是帮我了。”吃完饭,说话的间隙,他的手也没闲着,两只手灵活地动着,在编一个蝈蝈笼子。

李翠仙含着泪点点头。

“娘,我吃完了,这日头大,你和妹妹快回去吧。”陈文志把碗筷递给李翠仙,又在田间地头捕了一只蝈蝈,放进笼子,拎着给妹妹当玩具。

妹妹开心地笑了。

李翠仙看到小儿子手心全是指头大一般的水泡,水泡叠水泡,大概有十几个,一双手已经血肉模糊。她不由心疼地哭了。

这孩子,那么辛苦,却还那么开心快乐,一个成年人,作这样的体力活,都会累得说不出话,他却还在给妹妹编蝈蝈笼。

陈文志看看自己的手,笑了笑,说道:“娘,我以后要做粗活,需要一双长茧的手,现在它起泡了,很好,说明马上就有厚茧了,这是好事啊,娘,你别哭了。”

李翠仙只得收住眼泪,点点头,带着小女儿回家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陈文志把村口荒地的杂草全部清理干净,他的手心反复地在流血起泡,那些磨起的水泡,又因为他的劳作,水泡被农具磨破,又长起新的水泡,总之,新伤叠旧伤,最终小小年纪落下一手老茧。

忙完这些,陈文志把晒干的杂草一把火全部烧了,黑色的灰烬刚好是土地最好的肥料,接着,他开始拿锄头翻地,把所有的土地翻了一遍,他才把南瓜种子和红薯种子种下去,此外,还有村里老人送的玉米种子、秋丝瓜种子等等——穷人都懂得一个道理,在大家都困苦的情况下,如果能像石榴籽一般抱成团,那么日子会过得顺利点,平安点。村民之间互相帮忙,是陈家村几百年来的传统,再加上陈文志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却有高义,有大志,惹人心疼,因此,看到他坚守在陈家村,小小年纪,几乎成了陈家的顶梁柱,村里人对他真是又心疼又喜欢,因此,大家都会止不住能帮称他一点就帮称他一点。

种子播下后,天公作美,开始下雨,没过几天,绿色的小芽钻出了地面,探头探脑地对这个新世界表示非常好奇。

陈文志十分高兴,他天天在地里劳作,看着南瓜红薯如同小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心里充满希望。

绿色的小苗,带来生机和希望啊!

有时候自己忙完了,看到村里谁家需要帮忙,陈文志也主动向前帮助人家。村里的孤寡老头,孤寡老太,或者是儿子去外面做木匠泥瓦匠的活去了,家里没有壮劳力的人家,很多活计忙不过来。陈文志自己忙完了,就会主动去帮他们,帮东家除草,帮西家放牛,帮李婶收豆子,帮张叔晒谷子等等。

时间久了,他这样热心肠的乐于助人,让村里人对他另眼相看,以前在他们眼里,这个不肯进城要做木匠的陈家二小子,是个没出息的傻小子,现在则觉得这孩子心地好,孝顺,热心肠,是个不可多见的好孩子。

乡下人眼皮子浅,又古道热肠,谁对他好,他们就对谁好,因此,那些陈文志帮过的人家,凡是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也会给文志送一点来,虽然是一些不值钱的玩意,比如一碗绿豆粥,一小篮扁豆角,几个东瓜,一把炒南瓜子。总之,文志十分开心和感动,村里人的关爱让他的心里掠过一阵又一阵暖流,文志他娘,他奶都是很高兴的。她们万万没想到,因为文志这孩子,老陈家在陈家村的人缘,居然比在陈儒活着还要更好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转眼,夏天结束,秋天到来,南瓜开花了,聪明的文志将南瓜花摘回家,让母亲炒菜吃,深秋到来了,南瓜一个个大得像车轱辘,他收获了几十个,全部挑回了家,地里的红薯也肥美得炸破了土地,他从地里挖出来,收获了七八担,留下一担南瓜和红薯送给村里给过他种子的村民,其它的全部挑回家。

到这个时候,尽管外面秋雨连绵,李翠仙看着家里的粮食存量,才异外地发现,这个家,陈儒在不在,其实影响不大!

这简直是一个惊天大发现,刚开始十分震惊,后来又想想,简直理所当然。

因为这些年来,在这个家起着非常重要作用的人,其实是小儿子。以前陈儒在世时,她和所有人的观念一样,认为自家男人才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但是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因为陈儒为人夫,为人父的不担当,再加上他天生的书呆性格,作为秀才的笨手笨脚,小儿子已经不知不觉把这个家的重担一肩扛过去了,他才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所以现在看到家里收获丰富的杂粮,李翠仙焦虑了半年,突然松懈下来,看到文志的出息和成就,她已经知道,没有陈儒,这个家,在陈家村也能继续存活下去了。

她微微地笑了起来,对于未来的忧虑一直像巨石一般压在她的心头,如今终于消失了。

文志是她见过的最好的孩子!

小小的孩子,稚嫩的双肩,却能带给她巨大的安全感和踏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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