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回去的路上,还见到不少读书人家在门前“晒书”。

《四民月令》有云:“七月七日,曝经书及衣裳,不蠹。”

这话的意思是说书是要晒的,平日里放在书架或是书橱里久了,又历经了梅雨天的洗礼,难免蠹鱼乱蹿霉斑孳生。

若是不摊出来晒晒,多半过不了几年就要被蛀出一个个大洞、黏上一块块霉斑。

“咱们要不要也把书拿出来晒晒?”赵平安冲姜鱼林眨眨眼,一脸跃跃欲试。

“不用,咱们的书家里头的下人会给归整好,自然也是会定期晒的。”

赵平安当然知道,“我就是凑个热闹……”

“那倒也不必,以你现在的学识,也不定比这些人差,再说了……”他话音一顿,像是又想到些什么。

“你接着说啊!哪有说话说一半的?”赵平安催促。

姜鱼林抬头看了眼日头高高的大太阳,又看向赵平安,毫不谦虚的道“腹有诗书气自华,咱们已经在晒书了。”

赵平安“……”

虽然也是实话,你这么闷骚二爷和二奶奶他们知道吗?

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卷二十五的“排调”里讲过一个故事,说“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日:“我晒书”。

这是暗指自己腹有诗书、一肚子墨水,一方面是蔑视晒书的习俗,另一方面也是夸耀自己腹中的才学,晒肚皮也就是晒书。

“鱼林哥,你这么自恋你爹娘知道吗?”

“自恋是什么意思?”

果然,现代词语还得少用。

这个问题倒是问倒了赵平安,他想了半天才想出来怎么解释:“嗯……就是脸皮厚的意思。”

姜鱼林也不拿他当孩子,认真答道:“那我觉得他们应该不知道吧!”

“嗯……我觉得也是如此。”

姜鱼林轻笑道:“我也是人,未能免俗,聊复尔耳。”

赵平安瞥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还不是因为你平时总摆出那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你别瞪我,这么想的人绝对不止我一个。”

哥俩聊的起劲,高小姐和李程文并排走在后头,不提别的,只凭这二人高出众人一大截的身高便低调不起来,回回引得众人频频侧目,俩人走在一起就像两个泰坦巨人。

高小姐习惯如此,李程文更不是个在意别人眼光的人,所以倒无事发生。

回了客栈,因着七八月份情况特殊,秀才试即将开始,原本客房就紧张。

他三人要的原本是两间上房,因着是自家的产业,高小姐一来便做主给升了房,把招待主人家的客房给了他们三人用。

这一番操作看的姜鱼林怔楞了好半天,不明白怎会如此,赵平安私下里跟他解释了因由。

几人原不打算接受她这好意,可高小姐不依,说是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又不是给他们白住,但后来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了些银两,还不如一间普通客房的价格高。

如果说他们之前住的是豪华标间,那如今便是总统套房。

赵平安和李程文俩人先前住的是一个屋子,彼此也好照应,而姜鱼林要复习,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个屋。

新换的房间不像客栈的上房似的是一间一间的,而是个两居室,还带了个大大的窗台,边上砌了个五六尺见方的花圃,里头精心养护了不少花花草草,甚是雅致。

李程文一进来便看上了那个花圃,背着篓子跑花坛跟前儿,指着花圃跟赵平安讲:“龟池……”

赵平安哪里不明白他的意思,这是想把这花坛改成他那两个好兄弟的住所。

这又不是他们自己家,挖了别人的花圃给自家龟做窝,这还是人干的事儿?

一想到这,赵平安当即拒绝道:“不成。”

李程文木着脸看向他外甥,还带着些祈求,而他外甥压根不吃这套,扭过脸去,不看他。

“你看我也没用,反正不行。”

高小姐还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赵平安一开始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难道要他说他小舅想拆了人家的花圃改个龟池?

他没这个脸。

见他不情不愿的,高小姐便多问了几句,赵平安拗不过她,便将他小舅的意思作了翻译,讲给她听。

哪知听了这话高小姐不仅不气,反而相当纵着他:“他想改,那便改,总归不是什么大事,无妨。”

赵平安挑眉问道:“你那一花圃的建兰茉莉,还有待开的菊花都不要了?”

“不当吃不当喝的,要它作甚?”

“行吧。”

她家的房子,她愿意给老朋友改龟池那就改,反正他是管不了。

李程文也是会来事儿,见主人家都发话了,他倒一点儿没客气,大手一挥便拔了几株建兰出来,还带了不少的土出来,洒了一地。

赵平安赶忙阻止:“小舅,你干嘛?你这么拔它就死了,你莫要再动它了,等会儿让客栈的人来弄,兴许还能活。”

听他小外甥发了话,李程文住了手。

这操作给高小姐看的直乐,他阿文哥还跟以前一个样……

还是一根筋。

一点儿都没变,真好。

午饭自然是在客栈吃的,高小姐是一点儿都没客气,点了一大桌子好饭菜,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样样不差,给赵平安看得瞠目结舌。

能让高小姐为他做到如此地步,他小舅跟人家到底是个啥关系?娃娃亲?

这又是改龟池,又是升房间,还好饭好菜的伺候着……

难不成说,他小舅果然是魅力无限?

他会这么想不是没有原因的。

要不说李家的基因好呢!家里的孩子个个儿出挑。

赵平悦自是不必多说,他娘赵李氏本就是个好模样,赵平安与他小舅与李成文虽然只是眉眼间有几分相似却又是不同的风格。

李程文是属于那种阳刚威猛的帅气,而赵平安则是隐隐带了些温润的书生气,只不过眼下他才十岁,还没长开。

虽是比不过姜鱼林,但模样绝对是不差的,在这方面赵平安表示不慌,他有信心。

不过,猜测归猜测,甭管他小舅跟高小姐有什么纠葛,他可以暂且相信应该不会是坏事。

而另一边,客栈的掌柜得知他们的东家来了上赶着献殷勤,不光是好吃好喝好住的伺候,午饭后又亲自去街上买了些时令的水果点心,并一些个晚熟的莲蓬。

这天儿还是太热,吃些个生莲子,平心又静气。

实际上,高小姐若只是寻常人家的小姐,不管事便罢了,掌柜的倒也不必做到如此地步,倒是显得奉承太过。

可高老爷情深意重,这辈子也只娶了一个老婆,哪怕在他四十岁那年家里还是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

当年他娘逼着她休妻另娶,高老爷不愿意,称是此生只娶一个媳妇儿,生不出男孩便不生,他闺女照样能替他撑起门户。

老一辈儿人,重男轻女的思想总是根深蒂固,由此可知这话给高老太太气的多厉害。

不光是这个儿媳妇儿,连带着高小姐她也不大喜欢,高老爷虽是家中长子,但她又不止一个孩子,便跟着其他的儿子过活,甚至说从那之后就不大上老大家的门儿,瞧着就碍眼。

她做母亲的可以这般生儿子的气,但高老爷这个当儿子的却不能不孝,节礼和钱财,该给的他一样都不少给,可以说只多不少。

近些年来,自他女儿大了以后便陆续的着手学着打理家中的外务,完全就是按着男孩来养的。

甚至可以说这个闺女被他教养的,比起大部分的男孩儿还上许多,生意上打理的井井有条。

活脱脱就是个女中豪杰。

只是婚姻艰难了些……

作为高家独女,她自然是要招赘,可招来的都是些牛马,不是贪图高家的财产便是歪瓜裂枣,没一点儿男人风骨。

高小姐大手一挥,跟他爹表明了自己的想法:遇不到喜欢的,她这辈子宁愿寡着也不嫁。

·

午饭过后,赵平安、姜鱼林照例是要午休的,这是他们在书院养成的习惯。

但李程文却不,趁着中午他们吃饭的空儿,掌柜的已经安排了下人将那花坛给打理好注了水。

但李程文养的那龟又不能一直在水里待着,总得爬上岸来晾晾,所以他便在里头垫了些木板,做了个合适的龟池。

高小姐就那么站在旁边看他忙前忙后的摆弄,也不嫌无聊。

有些时候,两个人只是那么待着坐着,什么也不做,也不觉得尴尬,哪怕不说话都感觉舒服。

本是七夕佳节,又加上马上秋闱,店里正忙得很,她倒是有这个功夫看李程文在这儿修龟池,只是晚上少不得要多熬些时辰处理外务。

她爹高老爷要是知道她如此不务正业,虽谈不上训斥,但也少不了要唠叨几句。

另一边,床上的小金盖着它的专属小毯子躺床上等了半天也不见主人来“临幸”它?

见主人伺候那两个傻蛋,它倒是无所谓,在它看来,李程文养的那两只龟就是个连中宠都不会的蠢蛋,它还不放在眼里。

今儿个它也累了,打了两个哈欠,就也眯了会儿觉。

临睡前它还想着,那个叫平安的人类幼崽才是它小金此生的大敌。

高小姐在一边看他做事,李程文不予置评,等弄完了才想起来问她:“你……谁?”

要不说这世的房间就是不隔音呢,赵平安虽然跟他一个屋儿,但这花圃毕竟是在厅堂,卧室在里头。

他本就没睡熟,听见这俩人开始进入正题整个人顿时精神了。

他就听这一回,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赵平安一个孩子自然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而厅堂的花圃前,高小姐眼神晦暗,有些意味深长的盯着李程文,问道:“程文,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李程文看了她几眼,摇摇头,他是真不认识。

高小姐有些失望,但时间确实过得太久,距离他们离开鹿鸣郡也有七八年了,那会儿她们都还小,倒是不好怪他什么。

她一手拍着自己的胸膛,接着道:“程文,我是壮壮。”

赵平安“……”

壮壮?这又是个啥奇葩名字?

李程文瞪大了眼,不多久又恢复原样,只道说:“你不是……”

高小姐神情有些激动:“我是,我真的是……”

“你不是”

“我就是”

“大壮是男的……”

“……”

高小姐一脸黑线,她几时又成个男的了,虽说她确实长得比别的女子高了些,骨架子也宽些,却也是个女儿家。

平常虽不表现出来,却不代表她听了这话不难受,想想便有些气,她一拳锤过去,本就没使劲,那只拳头在半路就被李程文给截了住。

她郁闷的反驳道:“我本来就是女的,只是小时候长得像男孩而已。”

两人距离极近,李程文反复打量她这张脸,好半天,他终于认出来。

“大壮?”

高小姐一脸苦笑:“我真是,你还记得当初咱们一起去敲李程桀闷棍的事吗?”

李程文点头,他当然记得,那是在他爹死后不久,终究是李程桀迷上了赌博,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家会没落的这么快,当时整个家业都快被败光了,他娘日防夜防都不顶用,他出来给他娘撑着,十二三岁的他还被打了一顿。

大壮见到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李程文自然不会高兴,怒气冲冲火速制定了计策。带了两个下人,趁着李程桀从赌坊回来的路上在他头上套了麻袋打了几十棍子给李程文出了气,这件事只有他们二人知道。

如此他这才确信真是她本人。

指望李程文开口那不现实,高小姐只好主动打开话题:“听说李程桀这混人失踪了?”

“嗯”

郡里消息传的快,尤其李程桀又是其中的风云人物,这消息自然是瞒不住。

高小姐一脸的快意,笑得极为爽朗:“失踪的好,你大哥平日里就是害人害己,坏事可一点没少干。

呵!活着不干好事,死了也不能消停,他这种人,早晚暴尸荒野,被恶狗啃食……”

她这话说的直接,完全不避讳李程文是他弟弟的事实。

当然,李程文也确实没什么反应罢了。

在高小姐看来,李程文这性格的形成原因可要好好给李程桀记上一个大大的“功劳”。

他小时候虽然人也闷,不太正常,但没有现在这么严重,李程文从小到大可没少受到来自哥哥的精心“照料”和“亲密”接触。

作为继母的儿子,按照身份,还得压在李程桀这个庶子的头上,但李程桀可不管这些。

可以这么说,李程文小时候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压根就没断过。

赵平安大概能想象到他小舅以前的日子,毕竟他这条小命差点也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李程文就适合当个赘婿……

今天就一章,早发会儿,因为我迫不及待想看到你们的评论,你们说小金不会卖萌,所以我尽力写的好玩一点。

还有,不晓得大家喜不喜欢女强人这种人设,反正已经这样了,我其实也很期待程文的婚后生活写出来到底是个啥样!

有意见赶紧提哦!百无禁忌,不然我就写完了,现在说我到时候好给大家安排上。

我在古代科举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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