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唐使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李春仔细的擦拭着手中长剑,随口吟哦着自己最喜欢的词句,听着有点慷慨激烈,可伴着那一脸嬉笑,也就没什么气势可言了,也只有那语音中透漏出来的一缕缕的惋惜,还可与之贴合。

没办法,身为汉王李破的妹妹,学剑十载,却无多少用武之地,最多也就能欺压一下汉王府的男男女女,确实有点可惜了的。

当然了,汉王府大娘子的心情还是不错的,大战将起,哥哥嫂嫂都忙的焦头烂额,也就没人敢在她耳边说什么婚姻大事了……至于将要到来的战事,她是一点也不在意。

要知道,这十多年来,战事就从来没有停过,她早就有点麻木了……再者说,哥哥百战百胜,也没给她留下什么担心的余地。

嗯,很显然她并没有意识到今次战事的不同之处。

而对于她来说,如今也只有还不知躲在哪里的夫君才是她心头上的一根刺,十年磨一剑啊,她倒是真想一剑削了那人的狗头,先把自己的心气平一平再说。

“好。”

凭栏而立的萧皇后抚掌而笑,轻柔的赞了一声,又暗自咂摸一番,如获美酒佳肴,不觉间熏染欲醉,余味悠长。

再瞅毫无形象盘膝坐于地上,喜笑颜开的李春,却也有点惋惜,有着深厚的文学底蕴的她,佳句方一入耳,蓑衣弊履,仗剑而歌的豪侠形象便已成型,和眼前所见分外的格格不入。

“唉,凭栏仗剑多豪语,从来生死不堪言……”

“汝青春年少,富贵至此,又何必喜这雄健之音?”

萧后叹惋一声,不由劝了一句,也是看这么聪明伶俐的一孩子,整日里拎着一把剑,总想捅谁一下的样子实在是有点看不过眼了。

如果放在后来,肯定还得要加上一句,你这么虎了吧唧的,以后怎么嫁的出去?

李春晃着脑袋笑了起来,不是没听懂,而是根本不在意,“这年月活人不易,不凶一些怎么成?”

一边说着,一边弹了下剑刃,长剑无知,却轻吟回应,青光闪烁间,李春满意的点了点头,仗剑而起,稍一做势,便已弹跳而起,一剑横空。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脚步在方寸之间辗转腾挪,剑光如雪……正如她所学一般,七步之内,无人可近,而又有了顾大娘的教导,简洁凌厉中也便有了轻灵之意。

虽无音律相伴,却显蹁跹之态,加上口中吟哦,是为剑舞。

萧后彷如为剑气所惊,稍稍退开几步,心中惊异之间,却不由自主的已经打起了拍子。

不远处侍候的宫人们此时也伸长了脖子……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余音未绝,李春随手收剑,长身而立,眸如星辰,眉梢轻挑,那一身的英气流溢,彷如古之侠者跨越时光,现身而至。

灿然一笑间,目视萧后微微昂首,那意思再明显不过,雄健之音绝矣,却并非为男儿独设。

这真是个骄傲的人儿……萧后暗笑,当然,在她看来,那剑舞再是姿态非凡,也断比不得字字珠玑的伴歌。

“这……看来又乃李药师佳作?”

语毕,她们对视片刻,就都笑了,李春一屁股又坐回了地上,长剑横于膝前,一边在心里暗自腹诽着这位皇后娘娘一点也不识货,竟然不夸一夸她她自创的剑舞,一边说道:“大哥说是,那便是了……”

萧后捻着鬓边秀发,李药师啊,那人倒也见过一次,少年成名,大则碌碌,只不过生了个好女儿,女儿又嫁了个好女婿罢了,武略也许还成,文才之上嘛,哼哼……关西人,哪有什么俊秀风流之人物?

再者说了,她听过读过诗词无数,却难有与此比肩者,只稍一咂摸,便能觉唇齿生香,豪迈之气扑面而来,仿佛在短短片刻之间,就道尽了古之游侠所思所想,所作所为。

再配以剑舞,正是锦上添花,相得益彰,李药师蝇营狗苟,追名逐利之人,又如何做的出来?

显然,这些都是为眼前女子量身所作,想到这里,已是年届不惑,经历过繁花盛景,富贵荣华的安逸,同样见识了烽火连天,生死两难的坎坷,自诩已是古井不波,不为外物所动的她,心中竟是微微泛起了一丝妒意。

于是,她那依旧美丽的容颜便染上了几许尘埃……

“听人说,汉王又要兴兵了?”

“嗯,寻常而已……不过大哥用兵常在秋后,这一次大张旗鼓,怕是又有谁惹他不高兴了。”

“唉,战火一起,不知多少人又要流离失所,不妨劝一劝汉王殿下,兵者,凶器也,还是慎用为上。”

李春听了,歪头瞧了瞧萧后,心想,杨广老儿东奔西走,弄的民不聊生,连他们兄妹两个,都是九死一生的才活过来,您那会就没劝一劝?现在说这话,有点晚了吧?

好吧,她们其实对战争都没什么兴趣,也很难说的出什么真知灼见。

李春偷闲入宫,也呆不多久,陪着萧皇后说说话,又用了晚饭,便颠颠的回府去了,她的生活其实要比其他人都滋润的多。

……………………………………

汉王府后宅书房,李春领着徒弟,徒弟手里拎着食盒,姗姗而至。

今日轮到沈青奴值守在外,瞧见两人,立即迎上前来施礼,“见过郡主殿下。”

李春摆了摆手,听着称呼既觉着新鲜,也有点别扭,扶风郡公主……好像比哥哥矮了一辈的感觉?

好吧,前几日李破已经将“老家”封给了自家妹子,按理说,扶风这样的大郡就算皇帝的儿子也不一定能沾上边,何况是汉王的妹子了。

当然了,这样的封号也没谁有异议,因为大家都明白,只不过是一个封号而已,没什么实际意义,离着实至名归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大王可在?”

“大王正与王尚书相谈,不易相扰,殿下可否稍候片刻?”

沈青奴一头的汗,在王公贵族面前,说话既要文雅含蓄,还要毕恭毕敬,让洛阳乞儿头子深感生活艰难,简直是一言难尽,所以硬着头皮背了些套话,搭配的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

书房中王泽正在汇报工作,李唐来使无疑是重中之重。

唐使走的是潼关,至风陵渡过河,随即被裴世清派人引至绛郡。

刚回到老家的裴世清为避嫌疑,只派佐官相陪,裴氏子弟,门下皆不得近前,令人传报晋阳的时候,也表明很想将唐使赶紧送至晋阳的意思。

其实这些都没什么用,绛郡是裴氏祖居所在,想要和唐使暗通消息,手段多的是,如今做的不过是表面文章而已。

只是此时没几个人会去在意这个了,战争机器一旦开始吱吱呀呀的运转,这个狰狞的庞然大物便具备了强大的惯性,“细小”的障碍,锈迹根本无法阻止它前行的步伐。

李唐正使叫李瑰,李唐左光禄大夫,汉阳郡王,李渊族侄,赵郡王李孝恭之弟,身份显赫,不下于李神通兄弟。

副使是个叫马三宝的家伙,在关西颇有名声,是如今关西众将中少有的出身平民的将领,现任左光禄大夫,太子监门率,新兴县男等职爵。

别看这人出身不高,可来历却不简单,少年时只是驸马柴绍的书童,李渊南下长安时,他随平阳公主李秀宁出奔。

后来李秀宁聚众而起,马三宝在招抚关西盗贼时有功,加上在危急关头,“保全”了李渊家眷,遂得封赏。

实际上吧,也不用说太多,这是个家奴的励志故事,在这年月也算是绝无仅有,过后很可能归为传奇的一件事。

当然了,和许多传奇一样,普通人看的是热闹,明眼人看的是因由。

马三宝这人牵扯颇多,柴绍能将年轻的他放在长安李秀宁身边,说明对他非常的信任,李秀宁在外的日子里,也对他颇为倚重。

李渊攻下长安,他也能见缝插针的觐见君上,还能在太子和秦王中间稍有周旋。

破薛仁杲时,他在秦王麾下效力,后又随柴绍入蜀,在李孝恭座下听令,很快便得李孝恭赏识,倚为心腹……

功劳是有,可相比于此人那左右逢源的本事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马三宝能作为副使出使晋地,和之前一样,人选选的颇为细心精致。

几年来李孝恭在蜀中“碌碌无为”,已经激起了很多人的不满,需要得力之人在京师为其奔走周旋,马三宝被李孝恭派回长安,就是其中之一。

(又断更了很长时间,阿草非常惭愧,不找理由,诚恳的跟大家道歉,一放下笔,就拿不起来,惰性在作怪,嗯,和将血其实一样,刚开始写的时候,就构思了很长的篇幅,这才写了差不多也就三分之一左右,耐心,大家都需要耐心,包括阿草在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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